关于做好“小金库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结果
再确认工作的通知
财字[2016]3号
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“小金库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结果再确认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请各部门、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:
一、对各部门、各单位4月份申报的“小金库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结果进行再确认。
二、填写蚌埠学院“小金库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再确认统计表、签订蚌埠学院“小金库”清理检查情况再确认承诺书。
三、2016年5月27日上午11时前,将蚌埠学院“小金库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再确认统计表、蚌埠学院“小金库”清理检查情况再确认承诺书送交财务处,逾期责任自负。
附件:
1. 蚌埠学院“小金库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再确认统计表
2.蚌埠学院“小金库”清理检查情况再确认承诺书
3. 关于做好“小金库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结果再确认工作的通知
财 务 处
2016年5月26日